7月12日,温州市政府大楼。温州市推出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后,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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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温州市政府食堂。按细则规定,温州市内各机关从事公务活动,凡建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安排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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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温州"减肥"
"每人每餐不超60元""鲍鱼不得上桌"等细则仅限市内工作餐;市外公务宴请不在此规定范围
核心提示
今年5月,继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之后,近日,温州市纪委又下发了《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细则对公务接待进行规范:“今后公务人员在温州市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所有人员一律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对高档酒菜,细则也明确规定:“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以及茅台、五粮液等,均不得上桌。”
温州公务接待新政出台后,有网友称其为“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操作性强;也有人认为这仅是一场秀,形式大于内容。
近日,一份遏制政府工作人员“舌尖上腐败”的文件《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在温州市落地之后,备受关注。
据了解,该细则针对的是工作餐,而对公务宴请尚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在温州,公务接待实际分为两类:工作餐和公务宴请。工作餐是指市内各单位的相互接待;公务宴请是指接待市外单位或上级机关。
据介绍,工作餐将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标准执行,公务宴请则另有一套标准。
自6月20日,新政实行以来,温州政府机关的公务接待发生了哪些变化?公务接待能否就此瘦身?新京报记者前往调查。
公务吃请“变麻烦”
消费必须用公务卡刷卡结算,还要拿酒店的菜单回单位报账,确实堵住一些漏洞
林文碧是温州市委机关的一位公务员,在公务接待的新规出台半个月以来,他说,请客吃饭“比以前麻烦多了”。
新规出台前,在酒店请客,林文碧只需签单。之后,酒店工作人员到单位财务室统一结账。现在,林文碧没法签单,所有消费必须用公务卡刷卡结算,还要拿酒店的菜单回单位报账。
林文碧拿的公务卡,是一张中信银行的信用卡。“不仅在温州消费,要用公务卡。就是到外地出差,所有开销也需要划卡。”
林文碧认为,使用公务卡确实能堵住一些漏洞。
之前,公务接待一般是签单的,容易“作弊”。比如一餐吃了6000元,超标后,为掩人耳目,可以分成3次去报销,变成了每餐2000元。还有出差时住宾馆,花了300元,多开一些发票,回来按500元报销。“现在统统刷卡,每一笔消费都显示得清清楚楚。”
尽管相比之前麻烦,不过,林文碧说,绝大多数公务员,对于这次规定很欢迎。“现在不缺一顿饭。尤其在政府机关工作,出席各种接待活动,完全是一种负担。”
上周,区县两位同志到温州市办事,晚上留在温州吃饭。按惯例,领导会叫上林文碧作陪。不过,新规定指出“配餐人数不得超过被接待方”,林文碧得以早下班回家。
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华说,这次新标准很细。过去许多规范公务接待的文件,都说要厉行节约,可花多少钱才算节约没讲清楚。
此外,面对一些偷梁换柱的手段,也缺乏监督措施。这次新出台的标准,尽可能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
接待上级不在范围
诸如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或市外单位赴温州考察调研等,并不参照这些规定
温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汪慧平,参与了温州市公务接待新标准制定的所有环节。
外界对公务接待新政的高度关注,汪慧平也有些意外。7月13日,汪慧平说,这一方面是由于全社会对公务接待颇为关注,另一方面,外界对此次细则可能也存在一些误读。
最大的一个误读,就是对于细则中“工作餐每人消费不高于60元”,“禁用茅台鱼翅”的理解。
“细则”提出,“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在市域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汪慧平解释,这些规定的关键词首先是“市域范围”。这将工作餐制度的实施范围圈定在温州市内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同级单位之间。而接待市外单位或上级机关,并不在本次规定之内。
比如,温州市某区县的单位到市级机关办事,或是市级机关到各区县公干,都将严格执行“60元工作餐标准”、“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鱼翅”等规定。
然而,诸如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或市外单位赴温州考察调研等,这类接待活动就属于公务宴请,并不参照这些规定。
汪慧平举例说,外地单位到温州考察,来时,温州的领导要出面接待,走时还可能会有一个告别晚宴。这些活动叫公务宴请,不属于工作餐范围。其他就属于工作餐,会严格执行“每人消费不高于60元”标准。
工作餐已有了“每人消费不高于60元、禁用茅台鱼翅”等细化规定,公务宴请是否也有相应标准?汪慧平介绍,公务宴请涉及不同层级,比如市外平级机构与上级领导单位,标准会有差别;温州市的正处级单位与各区县的正科级单位,对外的接待标准也不一样。
至于工作餐与公务宴请,在接待费用中各占多少比例?汪慧平表示,这个数据很难统计。
“60元标准”由来
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水平估算,比如一家普通中餐馆吃一顿饭,人均消费约50元
工作餐“60元”标准从何而来?7月13日,温州市财政局行政处处长邵秀珍说,这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估算出来的。
据了解,在温州市中心新城站附近的一家中式快餐店,一份套餐,两荤一素,价格大约35元。在一家普通中餐馆吃一顿饭,人均消费大约50元。“60元这个标准,既不浪费,也能买得起单。”邵秀珍说。
汪慧平介绍,在制定细则前,市纪委仔细查阅了文件。发现关于工作餐,上世纪90年代曾做过规定,要求每人不高于40元。这个价格显然不符合现在的消费水平。因此,这次规定把标准调高了。
汪慧平承认,40元这个标准,近年来在温州几乎已经没有单位能参照执行。“这也说明,一个规定出台后,监督落实是最关键的,否则就等于形同虚设。”
据介绍,“细则”还配套有处罚规定。凡违规一次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二次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年内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
同时规定,每月10日前,各单位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报告上月公务接待情况。
各县(市、区)则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向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报告上季度公务接待情况。
另外,与新规定一起对外公布的,还有监督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温州市纪委已经接到两起举报。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都是在事前举报,已被及时出面制止。
接待费用"躲猫猫"
平时也会找些办公用品发票去抵超支的接待费用。不过,再这么做的风险成本会增加
在实际操作中,有单位会利用变通手法,把招待费列入其他财务账目上,以避检查。
李明是温州市瓯江区某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介绍,一般的财务报销项目包括办公费用、餐费、交通费等。要是给某人送了礼品或红包,是不会出现在报销单上,通常是拿餐饮发票来冲账,最后计入接待费用。
李明解释说,之所以所有不明支出都会算到接待费里,一是由于餐饮发票相对好找;二是接待费用弹性大,一顿饭吃两百或是两千都行,时间一久,就没法去查。
"过去几乎所有单位都这样操作。现在接待费用比较敏感,所以又出现另一种情况,把接待费用转移到其他项目上报销。"李明说。
去年,李明所在单位曾接待过一批外地客人。当时,接待费已经超支,因此在订酒时,他们向卖家明确要求,不要开酒品发票,最好找办公用品的发票来抵。一开始对方很为难,但鉴于采购量大,最后也同意了。
李明平时也会找些办公用品、汽油类发票,接待费用一旦超支,会拿这些票去抵。
"对于一名搞财务工作的人,这些都是基本素质。以我的经验,每个单位都会这样搞。不光温州这样,全国都差不多。"李明说。
汪慧平表示,细则出台之后,也不能保证做账时的"躲猫猫"现象绝迹。不过,起码,再有人这么做时,其风险成本会增加。
"细则也是现有状态下的一种措施。如果建立起公开、刚性的预算制度,这些细则就都不需要了。"汪慧平说,"比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在预算外增拨经费,那就没有必要管人家吃多少了。总盘子是一定的,你一天就把一年的钱花完了,后面的日子就没法过。"
公务宴请标准高
"省里来了5个人,我们有6个人陪同。酒水是自带的,那晚消费了3700多元。"
温州各大酒店的生意似乎并未因细则出台受到影响。香格里拉酒店是温州的一个高档酒店,紧邻会展中心,承接公务接待宴会。
7月15日,该酒店一名服务员介绍,7月后,生意一直不错。从电话订餐的情况来看,用餐的客人还有一些来自政府机关。
据一名服务员介绍,八九个人来酒店消费,不算酒水,一顿饭三四千很平常。
上周,公务员林文碧曾到香格里拉酒店吃过饭,那次是省级单位的工作人员到温州出差,林所在的单位负责宴请。林文碧说:"省里来了5个人,我们有6个人陪同。酒水是自带的,那晚消费了3700多元。"
林文碧说,细则出台后,温州市内的公务接待都厉行节约。省里来的客人,本不在规定之内,为了表示对客人尊重,标准自然要高一些。"在温州,酒店婚宴的价格一般都在3000左右,所以一顿饭花3700元,也不能算太贵。"
新出台的规定中显示,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规定同时指出,禁止同城宴请。市域范围内各单位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