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称,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上周六表示,中国银行业在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过程中,要努力实现实施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的平衡。
王兆星表示,如果资本要求过高,或远远高于国际水平,那么必然会抑制、损害中国银行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王兆星称,银监会要努力寻求一个更加合适的资本监管标准,在实现国际标准的同时进一步保护和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为遵守《巴塞尔协议III》的相关要求,中国近期发布了银行业监管草案,要求国内重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对较小型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则略低一些。
为与《巴塞尔协议III》保持一致,中国将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在2013年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