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张恩杰报道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一位名叫郑宝珍的老太太,因邻居未报批私建高楼,五年前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结果邻居的高楼仍顺利装修入住,老太太认为金湾区政府行政不作为遂将后者告上法庭。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该案前日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状告金湾区政府的老太太郑宝珍今年81岁,在三灶镇大雅路121号有一间房屋。2006年初,老人发现陈远钦、陈关全两户邻居搭建
新楼房,位于其房屋左右两侧,且与房屋所留间距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其房屋安全、日照及通风采光等居住环境,遂于2006年起多次向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湾大队(下称“金湾大队”)投诉,要求对该两处在建违章建筑限期拆除处理。
金湾大队随即介入调查,发现两座房屋没有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规划部门许可,属于违章建筑。但令郑宝珍失望的是,金湾大队仅仅只是向违建邻居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暂扣现场施工工具及材料,而两座房屋至今仍未被拆除。
由于金湾大队一直未能跟进执法,郑宝珍将矛头对准了金湾大队的上级——金湾区政府,要求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使城管限期拆除邻居的违建房屋。
被告金湾区政府代理人则辩称,原告认为金湾区政府行政行为的力度不够促使金湾大队,未能尽快履行其法定责任,这是原告的理解错误。被告代理人同时表示:“直到现在,我们还在努力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