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披露:其实际控制两个证券账户,涉嫌“老鼠仓”的股票共有两只。
经历了一年多的传闻后,中国证监会昨日首次公开证实,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且已被列为证监会今年的大案要案。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经查,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实际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上述通报还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逮捕李旭利,证监会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在公募基金已被披露的老鼠仓中,1973年出生的李旭利名气最大。他曾经是两大基金公司南方基金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的投资总监,后在中国最大的私募基金公司重阳投资担任首席投资官。
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家人今年8月底,早报记者从上海警方获取的信息证实,李旭利已经被上海经侦总队逮捕,成为刑七修正案以来第三名被采取刑事措施的基金经理。此前两名基金经理分别是前长城基金经理韩刚和前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许春茂。
所谓刑七修正案是指,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七次刑法修正案。其中,该修正案首次将老鼠仓列入刑法处置范围。即对第180条做出修改,对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和协会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内幕信息,或者内幕信息之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并买卖该证券,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交易的,最严可处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非法所得5倍以下罚金。
其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罪,作为新增第四款列入第180条,该罪包含了基金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运营情况、客户的交易信息等,即“老鼠仓”。而此前来自警方的消息称,李旭利被捕的罪名即是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
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也正是其从公募转投私募的时候。根据好买基金信息,其在2009年管理惟一一只公募基金是交银蓝筹,2009年5月27日,交银施罗德基金发布公告,批准李旭利辞去交银蓝筹基金经理职务。
对于李旭利此前的“老鼠仓”经历,《财经》杂志此前报道称,其初始操作的资金,小部分来自于李旭利,其余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家人。最初资金为几千万元,但后期滚至上亿元。 “在2009年2月之前,李旭利任职交银施罗德期间,一直亲自操作其自有资金的交易,直到监管机构的突击检查时才在其工作的电脑中,检查出残存的交易证据。”上述报道说。
涉嫌股票或为工行和建行根据中国证监会负责人的说法,在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李旭利通过实际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涉嫌老鼠仓的股票共有2只,获利则在1000余万元。
根据《财经》的报道,在2008年下半年之后,李旭利操作的资金实际上已淡出了资本市场。“2009年2月刑法修改之前,李旭利已将其在公司亲自操作的账户资金转出,转至其一位在外地担任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的同学名下。彼时,A股市场回暖,新一波行情出现,李旭利的巨额资金再次出动。”
实际上,多种渠道但未经证实的消息称,李旭利涉及的股票主要为工商银行(601398)和建设银行(601939)。资料显示,建设银行从2009年2月底的4.07元,到5月25日上涨到4.5元,上涨幅度10%左右;工商银行则从2月底的3.73元,上涨到5月22日的4.26元,涨幅近14.2%。
资料显示,其主管的交银蓝筹股票基金在2009年3月底的金融业持仓为15.93%,十大重仓股仅有浦发银行(600000)和深发展A(000001)。到了6月底,金融业持仓增至29.11%,除浦发银行和深发展A加仓外,还重仓兴业银行 (601166)、民生银行(600016)。此外,持有工商银行2000万股,但并未持有建设银行。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即使交银蓝筹未持有工行和建行,但是作为配置,交银施罗德旗下其他基金肯定会持有,因此如果李旭利此前交易工行和建行,从法律上涉嫌难以避免。“但是这么大的盘子,操作股价也很勉强。”
李旭利简介
1973年出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
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其中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担任基金天元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担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
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担任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7年8月至2009年5月担任交银蓝筹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2009年7月加盟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始私募基金运作。
2010年10月从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