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佛山打工近20年的邱以刚夫妇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深夜中帮助路边受重伤的摩托司机和乘客,却被对方诬陷,还被伤者叫来的朋友殴打致伤。幸好经过禅城警方调查还原了事件真相,还了见义勇为者清白。昨日上午,禅城区相关部门对邱以刚夫妇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了表彰。另据悉,诬陷者陈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事件回放
见义勇为反被打掉门牙
10月18日晚8点,邱以刚带妻子吴清芳在禅城区南庄医院看完病之后,驾驶摩托车沿着南庄紫洞路回家休息。
经过南庄镇紫洞路南庄村口处时,邱以刚发现路中坐着两名男子(18岁的陈某和46岁的彭某),满脸是血,旁边还倒着一辆摩托车。邱以刚下意识觉得这是一宗交通事故,撞人的车辆可能已经逃逸。
“有人受伤了,他们需要帮助。”邱以刚马上刹车,在事故前方40米左右停车,留下妻子看着摩托车,自己急步跑了上去。问了两人受伤情况,并准备报警。谁知陈、彭二人一人表示要报警,另一人却不让。邱以刚还是决定报警。在得知交警、救护车正赶往现场,邱以刚准备开摩托车离开。
当夫妇俩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受伤倒地的两名男子突然推着摩托车跑了过来,并强行将吴清芳从车上拉了下来,“你逆行撞了我还想跑!”其中一名男子说道。
夫妇俩一下蒙了,难道帮人反被诬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担心丈夫被两人纠缠,吴清芳示意邱以刚开车先走,自己留下来和他们理论。
于是邱以刚驾车离开,但没走多远,由于担心妻子,他又折返现场。“当时有十几个人来到了现场,他们自称是两名伤者的老乡,指责我开摩托车逆行撞人还想逃走。”邱以刚回忆说。当时他反驳,但对方不理,其中还有人追打他,并一拳击中他,将其三颗门牙打掉。幸好交警及时赶到,才制止了这场打斗。受伤的陈某、彭某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在接受交警询问时,陈某两人一口咬定是邱以刚开摩托车逆行撞到他们的摩托车,造成他们受伤,两人还坚称自己没喝酒。
民警拆穿谎言
这边,邱以刚夫妇坚称自己是见义勇为;那边,伤者却称被邱以刚夫妇撞成这样。真相究竟是怎样?办案民警在侦查过程中格外小心,除了继续对事故现场细心勘查外,扣押了涉及事件的两辆摩托车回去做进一步的鉴定。警方还通过医院抽取了陈某、彭某和邱以刚的血液样本进行检验。但因为事发当时在夜晚,受灯光不足、途人较少等因素制约,事故调查进展缓慢。
由于双方对事件的表述有很大出入,警方决定组织双方到事故现场重组经过。
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交警掌握了更多的证据。经过血液样本检测,结果显示陈某两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严重超标,陈某每毫升血液含142毫克酒精,彭某每毫升血液含101毫克酒精,陈某属醉酒驾驶,而邱以刚的血液没有验出含酒精。陈某两人在事故当晚坚称没有饮酒是在说谎!
而针对陈某两人指认邱以刚开摩托车逆行撞了他们的情况,交警通过走访南庄医院,证实邱以刚夫妇俩事发时刚在南庄医院看完病离开,从医院回家如果逆行必须绕一个大圈。同时结合事故现场分析和重组,证实邱以刚没有逆行。
同时,交警通过对两辆摩托车的痕迹鉴定,证实两车间没有任何的碰刮痕迹。
在大量有力的证据面前,陈某两人最终承认是自己开摩托车倒地受伤,属单方交通事故,与邱以刚夫妇无关。
诬陷者被行政处罚
事实清楚后,鉴于陈某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决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待陈某伤势好转后,再追究其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
陈某送到医院后,检查到创伤性脾破裂、失血性休克、鼻骨骨折、头脑严重挫裂伤,脑震荡。据医院反映,要不是报警及时,救护车快速到场将陈某送到医院,陈某可能会伤重不治。
禅城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永共高度赞扬了邱以刚、吴清芳两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并表示坚决依法保护辖区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查处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又流血又流泪!”昨日,禅城区向及时报警,伸出援手救人的邱以刚、吴清芳两夫妻奖励5000元,南庄镇奖励两人3000元。
以后遇到类似事情还是会伸援手
“感谢你们为我们伸张正义,如果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我们还是会伸出援手的。”说起此事,邱以刚夫妇是这样回答的。
妻子吴清芳说,“以前曾看过新闻,一些人好心帮人却被诬陷。当时两人伤得不轻,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不去帮忙的话,心里会过意不去的。希望大家做好事不要怕被诬陷,政府会还公道的。每个人多献出一份爱心,社会就多一份平安,多一份稳定。”
“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还会这样做。我相信,好人有好报的。”丈夫邱以刚说。邱以刚来自四川巴中市,今年50岁了。与妻子吴清芳南下佛山打工将近20年,夫妻一起在建筑工地上工作,膝下有一对子女。吴清芳身体不是很好,经常是白天干活,晚上去医院打吊针。
在此次事件中,由于摩托车被打烂、扣留,他们损失不小,身边有朋友劝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邱以刚夫妇说,他们从来没有后悔过,以后还会去救人,同时要做好自我保护措施。
吴清芳告诉记者,他们的儿子今年已经17岁了。儿子12岁那一年,曾在南庄的一条河边救过一名5岁的落水小男孩。“平常就对他们说,要乐于助人,不要做坏事。”
拿着见义勇为奖金,手捧着鲜花,夫妇俩说,最开心的事是真相大白,他们讨到一个公道。“8000元这么大的一笔奖金,我也挺不好意思拿的,还真没想好要怎么用呢。”这对淳朴的夫妻对记者说。
抬高诬陷者的违法成本
好心救人反被诬陷,幸好如今真相大白,让人欣慰。但是,为何好人出手相助却不时被诬陷?这值得深思。
笔者认为,应对诬陷见义勇为者实施严惩。本案为例,诬陷邱以刚、吴清芳的陈某最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换言之,诬陷的成本只是行政拘留和罚款几百元。也许,诬陷者当时考虑的是自己的医药费等等问题,这才昧着良心将见义勇为者诬陷为肇事者。但是,如果诬陷他人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么,诬陷者在开口前必然会在心中权衡。
对于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有民警提醒,以后市民在见义勇为前最好保留证据,比如提前用手机等器材录像固定证据。但面对这样的提醒,笔者感觉很无奈。面对他人急需帮助时,施以援手本应是第一要务,但现在却是要先考虑如何取证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这么多顾虑之下,试想有多少人还愿意出手助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