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欢迎登陆艾逊!
用户名 密码

社会热点

单用途预付卡引入实名制 预收款不得炒股炒楼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商务部网站昨日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充值)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

  此举意味着,在央行出台办法拟对多用途预付卡采用实名登记制之后,单用途预付卡今后也将进行实名登记。此外,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今后将会视发卡企业情况对持卡人进行消费风险提示。

  商务部与央行“明确分工”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机构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此前针对多用途商业预付卡所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形成明确分工。

  据了解,央行此前发布的办法主要针对的是多用途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而大多数消费者所购买的一般超市、美容美发店发行的卡只能在发行机构自身消费,所以属于单用途预付卡,不在央行的管理办法之列,属于商务部的监管范围。

  商务部昨日表示,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拟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商业企业以预收款形式发行,在本企业(集团)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兑付商品和服务的信用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以及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但不包括用于一次性兑付200元以下指定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卡。

  为防止单用途预付卡变通为多用途预付卡,《征求意见稿》规定发卡企业不得与第三方支付机构、金融机构联名发行预付卡,不得发行在本集团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外使用的预付卡。集团控股企业不得发行或委托第三方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资金不得用于楼市股市

  商务部在《征求意见稿》中重点加强对发卡企业的风险管控,明确要求确保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风险敞口不超过50%。

  具体是,预收资金余额不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内发卡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50%。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其他行业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以及借贷。

  《征求意见稿》规定,发卡企业应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一个专用存管账户,并确保存管资金余额不低于预收资金余额的30%。预收资金存管银行应对预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预收资金被违规使用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违反相关监管条例的发卡企业,将面临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案部门提示消费风险

  在这一《征求意见稿》中,持卡人的权益得到较好保护。

  首先,持卡人将可查询发卡企业的备案登记情况。已备案的重点发卡企业由备案登记机关授予全国统一的重点发卡企业备案编号和备案标识,并在商务部和备案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同时提供公众查询服务。已登记的非重点发卡企业由备案登记机关采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其次,发卡企业若终止受理未到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或因变更经营服务主体、经营内容或范围、营业地址等,影响持卡人利益的,应允许持卡人赎回预付卡资金余额。

  同时,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提供激活、换卡服务;对持卡人不能正常使用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换发新卡。发卡企业可按成本收取制卡费用;不记名卡可收取换卡和过期账户管理费用;记名卡可收取挂失、换卡和转让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发卡企业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重点发卡企业和集团控股企业如发生变更经营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或范围、营业地址等;严重影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的诉讼案件;累计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50%;发生分立、合并、停业等重大变化;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以及与多名持卡人发生同类纠纷等情况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登记机关报告。备案登记机关会视情况对持卡人进行消费风险提示。

  上海商业信息研究中心教授齐晓斋向记者表示,商务部整顿预付卡市场秩序,有利于制造出一个“放心消费”的商业环境,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家预付卡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认为《征求意见稿》惟一有些问题的条例是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发卡企业应将资金退回至原预付卡内,不得支付现金或退入其他账户内,“如果消费者丢失了原来的预付卡,这样的规定就会导致商家难以退款。”

 
CopyRight © 2005-2011 MRO工业品-艾逊实业(上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