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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资源集团亏损却分巨额奖金 三年已近2000万
据京华时报报道,在2001年至2004年的公司资产损益表上,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的亏损状态。而此间3年,公司高管和部分员工却每年分得巨额奖金,总额近2000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材料,由公司总裁叶丽宁提议,公司董事会认可,北大资源集团董事长巩运明、总裁叶丽宁、副总裁黄琴芳、副总裁张永祥、常务副董事长仇守银等人先后五次通过转移房租收入等方式,将近2000万国有资产作为奖金私自发放,6名高管共分得1028万元。此举违反了《公司法》和北大有关校办企业发放利润的规定。
    目前,6名涉案人员中的4人巩运明、仇守银、黄琴芳和张永祥已被海淀检方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另两名当事人叶丽宁和吕某仍在逃。
    北大资源集团被检方指控的五笔私分国有资产事实,发生在2001年到2004年间,其时,这家成立于1993年2月的全民所有制公司,在2001年已经发展成一个在业界有一定影响的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也由最初的700万增至8000万元。
    在这种集团整体负债的情况下,公司总裁叶丽宁仍在2001年提出了发放奖金的计划。
    据检方指控,2001年至2004年期间,巩运明、叶丽宁等人先后五次将科学园账上的近2000万元,以往来款的形式转到北大资源集团用来发放员工奖金。
    巩运明称,因为资源集团一直在负债经营,资源集团的账上没有利润拿出来给大家发奖金,而科学园办公室的账上有钱,而且科学园办公室的账目在税务部门也没有做过登记,所以奖金就从科学园办公室的账上支出了。
    据巩运明介绍,科学园办公室账上的钱,主要是北大资源集团收取的房租钱,即校办或院系办的公司租用资源集团的房子或者租房的人不需要正式发票的房租。
    之所以把这笔钱转到“科学园”账上,巩运明说,主要是因为集团每年要给学校上缴管理费,如果房租收入都走资源集团账户的话,这些收入都要缴税。
    截至2005年1月,资源集团累计将房租收入6500余万转移到了科学园账上核算。
    此后的几次发放方式与此次雷同。通过“借款”、“往来款”等财务手段,这笔实际独立于资源集团的资金,以奖金名义,流入公司高管和部分员工袋中。
    而奖金的发放,由集团高管统一决策。一般的流程是,先在董事长巩运明、总裁叶丽宁、副总裁张永祥、副总裁黄琴芳等经营班子成员会上提出方案,内容包括发放人员范围,每个人的发放额度以及发放的奖金总额,然后交到董事会审核确定。几名高管的奖金额度,也在这两个会上讨论决定。
    从2001年到2004年的私分国有资产案中,叶丽宁是全程参与者,其目前在逃。
    分配给员工的奖金,一部分直接支付现金,另一部分则用来抵扣购房款。据检方的统计,从2001年到2003年期间集团从购房职工奖金中抵扣房款总计1844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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