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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领域将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 多地试点

 据中国经济网11月22日报道 民用电价、气价即将生变。

  “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确定将在民用领域,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改革。”11月19日,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这意味着,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一年之后,即将付诸实践;而阶梯气价也将在地方试点基础上,推向全国。居民用电(气)将实行“阶梯累进计价”,对用户消费的电(气)量分段定价,资源价格随使用量增加逐级递增。
  不过,这一改革仍是行政调控,政府仍未从资源产品定价领域退出。“能源领域改革,最迫切的是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目前,电力、油气产业仍然缺少灵活的、基于市场的定价机制。”上述人士称。
  在价格改革的同时,能源管理体制亦应同步调整。例如,电价改革应与电力体制改革同步。但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9年前启动,厂网分开后,并未建立竞价上网的市场机制,改革仍停滞半途。
  阶梯电价vs分时电价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每月超过基本用电量后,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不过,在通胀压力下,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一直搁置。
  今年5月份,发改委上调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相应调整,但居民用电价暂未调整。目前,在通胀压力有所下降的背景下,全面调价方案再度提上日程。
  城乡居民用电占全社会用电总量10%左右,2009、2010年分别占12.5%、12.2%。虽需求总量有限,但与民生息息相关。
  中电联电力行业人士评价称,“阶梯电价属于计划经济票证管理模式,本意是‘劫富济贫’,用电量高者支付高费用。但是并不宜于国内电力结构调整,以及缓解电力峰谷差矛盾。”
  中国电科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则提出建议,“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结合使用。不宜单独推行形似节能,实际并不节能,也不能充分利用新能源的阶梯电价。”
  “实行阶梯电价可以引导老百姓降低总体用电量,起到节电的作用。但不利于调节电力峰谷差,不利于引导居民考虑风电等新能源的特点,合理利用能源。”蔡国雄说。
  分时电价是对一天不同时间段制定不同电价的方法。即在用电高峰时实行高电价,用电低谷时实行低电价。
  蔡国雄说:“阶梯电价可以与分时电价找到结合点。”例如,夜间用电不计算在阶梯电价的基数中;在阶梯电价基础上降低夜间用电价格,同时提高峰值电价;在阶梯电价基础上考虑季节电价因素。
  目前,江苏省已开始试点农村居民分时电价。试点地将逐步安装分时电表,试点居民在夜间低谷时段可享受优惠电价,价差约为0.20元/千瓦时。
  地方燃气企业正择机上调气价
  与阶梯电价类似,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上述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解释,“目前国内气价偏低,油气的比价关系不合理。随着进口气比例的提高,倒逼天然气价格上涨。”
  此前,湖南、河南、河北等地已经开始试点施行阶梯气价。以河南郑州为例,居民月用气在50立方米以下时,气价为1.9元/立方米;超过50立方米后,超出部分按2.2元/立方米计算。
  2010年6月1日,发改委上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
  不过,在防控通胀的背景下,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并未随之调整。“目前,国内CPI有所回落,是理顺上下游天然气价格的时机。国家发改委原则上允许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但需要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地方燃气企业正择机上调气价。阶梯气价是理顺天然气价格的方案之一。”燃气行业协会人士说。
  近日,山西调整了晋中、吕梁、朔州等3市的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平均上涨0.16元。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041亿立方米,接近去年全年消费总量,同比增长20.4%。同期,国内天然气生产量8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进口天然气约合25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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