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
继“代理发帖”、“代理排队”等网络代理服务方兴未艾后,“劝分不劝和”的网络代理分手也悄然兴起。年轻人在网络上找到代理人并付费,让他们替自己向恋人说出“难说的再见”,并解决分手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但随即强大道德压力接踵而至。(《工人日报》11月20日)
按照传统观念和道德原则,面对恋人或者夫妻失和之事,无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居委会、民政局这些职能机构,大多的做法是劝和不劝离。但眼下竟然出现了以“劝分不劝和”为主要业务的网络代理分手业务,简直让人惊诧莫名。这种以婚姻为最终走向的“婚恋关系”衍生附带着诸多社会责任——将感情交给收费的“代理商”来操作,太儿戏太不负责任了。
显而易见,代理分手具有强烈的利益动机。说句老实话,劝和不容易,但要拆散一对恋人和夫妻,却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只要委托者肯付钱,“代理商”都能想尽一切办法甚至是不择手段,达到“分手”的目的。不过在笔者看来,这种有偿服务不仅与传统道德相悖,还因为目前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很容易异化并游走在法律底线的边缘,成为“新型的权利杀手”,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
与代理分手的利益取向相比,更让人五味杂陈的是如此“找人说再见”的社会需求。如果说相恋是一个水到渠成的开始,那么“分手”应该亦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纵然因为分手而产生的诸多矛盾和纠纷,因为带有相应的个体私密性,法律制度对此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而付诸于商业手段,貌似是一条终南捷径,其实是掩耳盗铃,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
道德消费的事儿,在过去恐怕无人能接受,但在如今,就有越来越多的人习以为常坦然接受,渐成社会新习俗。我们已经两只脚全部迈入了商业时代,以前我们想不到、做不到、享受不到的东西,如今都可以通过消费来“体验”一把。只要肯花钱,你就能拥有市场和资本提供的各种各样贴心的服务——想要消费或者“被消费”的,不仅是欲望,还有道德和情感。譬如“代理分手”,再譬如那些“代人祭祖”的业务。恋人之间的分手都要假商业之手完成,岂不悲哀?抽不出时间为亲人扫墓,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寄托哀思,今年无法祭拜,大可明年再去,为什么要雇人代祭?自己来不了就花钱雇人,自己解决不了就让人代理分手,这实际上是把情感表达形式化和商品化。
在欲望第一、利益至上的商业时代,质朴情怀的一切意义被消解、被拒绝、被亵渎,纯粹的消费性价值使得传统没有了立锥之地,内涵化为乌有,异化为教科书或者标语口号上的文字符号。有消费主义价值的风行,才有了“代理分手”会更有效力的下意识——这样的另类,隐喻的正是商业时代“被消费”的道德底线、被过度透支的人文精神。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漫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