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你维股权,一本万利又安全。个人入股五万元,胜过临街买门店。”这个朗朗上口又极具诱惑力的段子,是山西河津农商行(筹)征集发起人时喊出的口号。
花费数万元,认购5万股就能成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在金融牌照如此稀缺的今天,投资一家银行的门槛居然如此之低。
山西河津银行并非孤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1年四季度以来,湖北、安徽、江西等地有6家农商行(筹)公开征集自然人股东,其中湖北宜城农商行(筹)、湖北广水农商行(筹)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认购起点均低至5万股,安徽阜阳颍泉农商行(筹)也只要求50万股。
另外三家江西新余农商行(筹)、抚州农商行(筹)、湖北荆州农商行(筹)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认购起点则在100万股-400万股。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新增单一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5‰。
那么,各家农商行的标准为何如此迥异?
12月7日,一位农信社人士一语道破,公开征集发起人所募集资金一般用于购买信用社不良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利于顺利改制农商行。“可能正是顺利改制农商行的压力,导致部分农信社放低标准,引起发起人标准的混乱。”
7万元成农商行发起人
去年11月,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时,除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机构外,不得再增扩新的自然人股东。”
但据记者调查,近期公开征集发行人的农商行除个别机构(如安徽长丰农商行)外,大部分都对新增自然人股东开放。
以11月1日-11月30日进行发起人征集的湖北宜城农商行为例,单个自然人股东(含内部职工)认购股份起点不得低于5万股,股金按照1:1.4的比例发行,即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另外按每股0.4元出资购买宜城市联社不良资产和消化历年财务包袱。
也就是说,最低出资7万元就可以成为湖北宜城农商行的发起人。
“只有把这个门槛降下来,才能保证股改的顺利。”湖北一位银监人士称,批准下辖正筹建的农商行是出于股改的谨慎。但记者问及门槛放低是否会导致农商行股权过于分散时,该人士选择了沉默。
而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农信社为了征集到足够的发起人,以顺利转制为农商行,11月15日,直接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进行招商。
阜阳证监部门表示,以前还没遇到这种情况。阜阳颍泉农商行(筹)新增自然人股东的门槛也仅为50万(按照监管要求应为150万股)。对于放宽自然发起人标准和在产交所招商是否报银监部门审批的问题,阜阳银监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但是如果门槛降低,股权过于分散,新入股的自然人小股东往往处于不利位置。”上述农商行人士认为,投资农商行所获得的收益,主要就是投票权、分红和今后上市套现。记者查阅河津农商行(筹)的宣传资料发现,首家海外上市的农商行重庆农商行被其列为“经典案例”之一。
“如果在内地上市,股东数要求不高于200人。而新增的自然人小股东恰属于2006年《公司法》新老划断的后者,受保护程度最差。”他说。
以颍泉农商行(筹)为例,原颍泉联社的注册资金为7800万,持有人数就将近700人,而这7800万元注册资金只转为颍泉农商行3亿股中的7000万股。股权分散并非杞人忧天。
部分农商行自降门槛
从5万股到100万股,目前公开征集发起人的农商行,对于新增自然人持股下限的标准很不统一。
一些农商行坚守新增自然人股东持股不得低于5‰的标准。“如果不是联社以前股东,自然人必须要认购100万股(2亿总股本)以上,如果要低于100万股,除非接受原股东转让的股份,从而获得‘原股东’资格。”江西新余农商行(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另一些农信社则认为,农商行(筹)征集发起人不等同增资扩股。湖北广水农商行筹建工作负责人就对记者称:“现在征集发起人并不能算简单的增资扩股,因为募股后将重新建立一个新的机构湖北广水农商行,和现在的广水农信社是完全划断的。”
前述湖北银监人士如此解释下调发起人门槛的原因,如果按照银监会(新增单一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标准,股改就搞不成了。几百万的投资门槛,在湖北一些落后地区目标人群不足千分之一。随着辖区经济发展,他们会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提高自然人股东标准至银监会要求,优化股权结构。
“即便将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考虑进来,新增自然人股东的准入标准也不可能从湖北荆州农商行(筹)的400万股门槛直降到湖北广水农商行(筹)的5万股。”另一农商行人士认为,发起人征集标准还需要规范。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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