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正式版本中,工信部的表述改为,“到2013年底,争取淘汰紧凑型荧光灯液汞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以液态汞或液态汞包裹物形式为原料生产荧光灯);到2014年底,力争全面淘汰液汞生产工艺。
近日,工信部联合科技部、环保部正式发布了《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力争到2014年底,全面淘汰液汞生产工艺。到2015年,单只荧光灯产品平均含汞量比2010年减少约80%,一半以上的荧光灯含汞量低于1毫克。
不过,通过对比此次正式颁布的《路线图》与去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发现,有部分内容变动,在一些关键目标上,意见稿中的约束性目标被冠以“争取”、“力争”,使之“蜕化”成为预期性目标。同时,行业分析人士表示,《路线图》将促使灯具制造行业进入调整期,行业洗牌不可避免。
新标准约束性减弱
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份,工信部就下发了《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的征求意见稿,并且于12月5日结束公示,此次发布的为正式版本。
通过对比发现,在征求意见稿中,工信部表示,“到2013年12月31日止,淘汰紧凑型荧光灯液汞生产工艺;2014年12月31日止,全面淘汰液汞生产工艺”。而在正式版本中,工信部的表述改为,“到2013年底,争取淘汰紧凑型荧光灯液汞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以液态汞或液态汞包裹物形式为原料生产荧光灯);到2014年底,力争全面淘汰液汞生产工艺。”
“争取”、“力争”等用语让工信部在淘汰液汞工艺上的约束性目标,被预期性目标所取代。
而在此前征求意见版本中,工信部在预期效果中明确表示要将“行业年用汞总量从2010年的约60吨下降至10吨左右”,而这句话在正式颁布的文件中却没有出现。
不仅如此,在征求意见稿中,工信部称,“到2014年,通过淘汰液汞工艺,生产过程中汞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约20吨”。这个表述在正式版本中,被改为“到2014年底,通过淘汰液汞工艺,生产过程中汞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约50%”。
根据此前披露的数据,2010年,我国照明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汞量达到63吨,释放到大气层的汞有25吨左右,液汞注入过程泄漏约17吨,而荧光灯废弃排放约8吨汞。由此推算,在我国2010年生产过程中汞排放量约为50吨。
灯具行业面临洗牌
据工信部称,2011年我国荧光灯产量约70亿只。其中,紧凑型荧光灯产量约47亿只,占全球产量的80%以上,出口28亿只;其他类型荧光灯产量约23亿只,出口7.7亿只。
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照明全行业销售额556亿美元,出口额223.4亿美元。即将执行的荧光灯降低汞含量路线图对规模巨大的荧光灯市场必然造成强烈冲击。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贺在华表示,《路线图》出台将促使灯具制造行业进入调整期,行业洗牌不可避免。他认为,相关企业必须迅速转换思路、调整发展战略,这样企业才能更具备生存潜力。企业的研发能力及产品的环保性能会是行业优胜劣汰过程中的重要指标。
不过减少荧光灯汞含量不仅仅是在中国,工信部称,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已提出降低荧光灯含汞量的要求。欧盟2010年发布指令规定,从2013年起紧凑型荧光灯(功率小于30瓦)含汞量不得超过2.5毫克;美国相关行业标准中要求紧凑型荧光灯(功率小于25瓦)含汞量不超过4毫克。
对比工信部颁布的时间表,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对紧凑型荧光灯(功率小于30瓦)含汞量的要求为1.5毫克。由此可见,我国对荧光灯含汞量的要求明显高于欧美标准。